中國經濟網編者按:
社會撫養費,俗稱“超生罰款”。一項有法可依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逐漸淪為“糊涂賬”。足額收取變成一道難題。據相關人士稱,“鼓勵超生,村干部拿提成、不按標準征收,搞降價促銷”是地方計生部門收取社會撫養費存在的亂象。實際上,在某些地區有錢就可以多生,多生政府就可以多收錢,社會撫養費的收取演變成地方部門創收手段,攫取私利還是維護公利?勢必算清這筆“糊涂賬”。
社會撫養費:地方相關部門"創收手段"
“對計生部門而言,有兩個互相‘打架’的任務指標:一是人口控制指標,二是社會撫養費征收指標。”吳有水說,“一些地方為了多收錢而鼓勵超生,村干部可以拿提成;一些地方不按標準征收,搞‘降價促銷’;一些地方收了錢還不給收據。”
近日,河南西平縣一場意在清查黨員干部職工違法生育情況的活動,暴露了當前基層計生工作中存在的“收錢放生”、不開票據、私自議價等亂象。
當地一名小學教師介紹,2011年,鄉計生辦動員老師們說,現在計生政策有口子,只要交2萬元就能生二胎,還保證不丟工作。于是,該老師便在去年生了二胎,“2萬元沒有開任何票據。”交錢之后,果然沒有計生人員再找他們“麻煩”。
另一名教師說,她2008年生了二胎,鄉計生辦收了6000元,沒有票據。后來被人舉報,本來要再交3萬元的,找人說情減成了1萬元。
社會撫養費:足額收取難在哪
一項有法可依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為何收上來多少竟會“沒數兒”?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收支、預算等相關信息的律師吳有水認為,首先是因為征收標準不一,彈性空間很大。《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規定的征收標準,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實際收入水平和違規生育情節確定征收數額。
吳有水說,現實中,兩個收入數據是以縣為單位統計的。各省級政府往往只公布一個基本的征收倍數。這個倍數各地不統一,有的收3倍,有的收9倍;有的規定一個區間,比如3到7倍……
江西省人口計生委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2013年江西城鎮居民計劃外生育需繳納13萬余元的社會撫養費,而農村居民也需要繳納大約4.5萬元,征收難度非常大。
記者從西平縣計生委了解到,現在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工作一般委托鄉鎮計生辦。縣計生委和鄉鎮計生辦不是上下級關系,只是業務指導關系,所以很難掌握超生戶是否足額繳納了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一筆“糊涂賬”
特殊的人口國情,決定了我國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必須將計劃生育作為基本國策。考慮到相對公平性以及在基層實施的可操作性,征收社會撫養費相對比較公平合理,也在實踐中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不容忽視的是,在各地實際征收的過程中,由于監督不嚴密,管理不完善,社會撫養費“走形”的情況頻頻發生,征管亂象屢遭詬病。收費標準不一,程序混亂;收了多少、花到何處也無從知曉……金額到底幾何,究竟用于何處?多名律師近日向衛生計生、財政、審計部門申請信息公開,一些地方社會撫養費逐漸淪為“糊涂賬”。《燕趙都市報》
(責任編輯:秦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