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加強首診和轉診服務及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有關情況。據介紹,目前,全國有24個省份互認的項目超過100項,其中,北京、江蘇、浙江分別達到了481項、478項和443項。同時,多地積極推進衛生健康信息平臺建設,促進檢查檢驗結果跨機構、跨區域的互通共享。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司司長焦雅輝表示,檢查檢驗是醫療服務的重要內容,在不影響醫療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不同醫療機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有利于提高醫療資源的利用效率,也有利于控制醫療費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一直以來,國家衛生健康委不斷完善相關的政策體系,以推動檢查檢驗的水平趨同和結果互認工作。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指導意見》,到2025年底,各緊密型醫聯體(含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實現醫聯體內醫療機構間全部項目互認,各地市域內醫療機構間互認項目超過200項。到2027年底,各省域內醫療機構間互認項目超過300項;京津冀、長三角、成渝等區域內醫療機構互認項目數超過200項。到2030年,全國互認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檢查檢驗同質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結果互通共享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實現常見檢查檢驗結果跨區域、跨醫療機構共享互認。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制定發布本轄區內互認項目清單和醫療機構清單,明確可以互認的項目范圍、參考時限、質量要求等必要條件,以及實施互認工作的醫療機構,并動態更新完善,制定發布“負面”清單,明確不能互認的情形,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安全。
對于如何判定項目是否互認?焦亞輝表示,認與不認要客觀看待,尊重疾病診療的客觀規律,尤其要尊重醫生的臨床決策權。她指出,在制度設計的過程中確定了“以保障質量安全為底線,以營造適宜制度環境為重點,以區域信息平臺建設為依托,以便利患者為導向,以滿足診療需求為根本,以接診醫師判斷為標準”的互認原則。
除了要加強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外,我國還將加強首診和轉診服務,提升醫療服務連續性。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關于加強首診和轉診服務 提升醫療服務連續性的通知》指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鞏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不斷增強醫療服務可及性、便捷性、連續性,提高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獲得感。到2025年底,緊密型醫聯體(含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內建立順暢的雙向轉診制度;以地級市為單位,建立醫療機構間轉診制度,方便患者在市域內轉診。到2027年,在省域內建立醫療機構間順暢的轉診制度,暢通患者省域內轉診。到2030年,分級診療體系發揮有效作用,為患者提供系統連續、公平可及的醫療服務,形成規范有序的就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