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干部袁建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袁建林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入股、放貸獲利;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同意煤礦開采,違規進行招商引資,違規出借貸款,違規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對統計指標失實行為失察;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醫療設備采購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袁建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袁建林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黔西南州第八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