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深圳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王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接受打高爾夫球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為他人當選政協委員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工程承接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毅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毅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廣東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