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對省委第一巡視組原組長孟慶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孟慶銀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巡視工作紀律,嚴重玷污巡視干部隊伍形象;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物;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利益,安排他人支付其個人費用;工作失職失責,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不力;不重視家風建設,對親屬失管失教;假公濟私、退而不休,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原任職務影響力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案件處理、采礦權恢復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孟慶銀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徽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孟慶銀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安徽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