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第二人民醫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買泓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涼山州委批準,涼山州紀委監委對涼山州第二人民醫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買泓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買泓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買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涼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涼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買泓開除黨籍處分;由涼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