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監委對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鄒汾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鄒汾生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政治紀律和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消費,違規濫發獎金,以考察名義變相公款出國旅游;毫無組織原則,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干部任職回避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將應當由本人及親屬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壞;靠企吃企,靠礦吃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鄒汾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鄒汾生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