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阿合買提江·阿合尼牙孜同志辭去烏魯木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的決定
(2024年8月13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烏魯木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阿合買提江·阿合尼牙孜同志辭去烏魯木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報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其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