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參加迷信活動,長期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電子書刊;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公車私用,違規收受禮品,謀求個人生活特殊待遇;毫無組織原則,長期跑官要官,在干部職工錄用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不正確履行職責,給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精神空虛,追求低級趣味;毫無紀法底線,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權力觀扭曲,濫用權力為他人在項目規劃審批、地塊獲取、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林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林剛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陽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