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對天津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進行了調整。李鴻忠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陳敏爾同志兼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12月8日,天津市召開領導干部會議,中央組織部部長陳希同志在會上宣布了中央決定,稱這次調整是中央從大局出發,根據工作需要和天津市領導班子建設實際,經過通盤考慮、慎重研究決定的。
陳敏爾同志1960年9月出生,浙江諸暨人。曾任浙江日報報業集團社長,省委宣傳部部長,2002年6月后任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省委常委、副省長,貴州省委副書記,2013年1月任貴州省省長,2015年7月任省委書記,2017年7月任重慶市委書記。是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十九屆、二十屆中央委員,十九屆、二十屆中央政治局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