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5日綜合報道 據《北京日報》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張家明辭去北京市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并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據中國經濟網黨政領導人物庫資料顯示,張家明,1963年12月生,曾任東城區委書記,2018年任北京市副市長,近日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張家明簡歷
張家明,男,漢族,1963年12月生,安徽肥東人,1985年5月入黨,1990年6月參加工作,大學畢業(清華大學建筑結構工程專業),研究生畢業(北京工業大學建筑結構工程管理專業),工學碩士,在職研究生(美國羅斯福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
曾任北京住宅開發建設集團總公司研究室副主任、副經理,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東城區副區長,市建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北京煤礦安全監察局黨組書記、局長(兼),東城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北京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現任北京市委常委、秘書長。